银保监会还根据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对农业银行和中邮储银行开展了延伸检查。

人保寿险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遭监管通报,一同被点名的还有银保渠道合作伙伴农业银行以及邮储银行。

3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对人保寿险、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通报》。

从通报内容来看,在针对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方面开展的专项检查中,上述3家机构因存在与事实不符的宣传、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欺骗投保人、虚假代理业务等问题,被银保监会点名通报并罚款,共计618万元。

通报中,人保寿险共计被罚款338万。人保寿险存在电销业务欺骗投保人、网销业务欺骗投保人、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以及提供、编制虚假报告、文件、资料等4项违规行为。

其中,人保寿险在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期间,6家电销中心经电销渠道销售的部分保单,存在与事实不符的宣传等欺骗投保人行为;存在客户信息数据不真实、部分涉及可回溯管理的业务虚假、向原保监会报送的2017年个人医疗理赔数据不真实等提供、编制虚假报告、文件、资料的行为。

在人保寿险的四宗罪中,有两项与支付宝平台有关。

一是,人保寿险在支付宝平台销售的“100万自驾车两全险”产品,存在以不实宣传欺骗投保人的行为。比如,产品销售页面对“非意外身故/全残”的保险责任描述的部分内容在合同条款中并无规定;对“意外住院津贴补助”的保险责任仅进行了片面描述,与合同条款不一致;对满期返还,描述为“所交保费+5%利息”。

二是,通过支付宝平台销售的“妈妈乐少儿疾病住院险”产品,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的行为。人保寿险在支付宝平台销售的“妈妈乐少儿疾病住院险”由人保寿险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主险)及学生平安定期寿险(A款)、学生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款)、学生平安疾病住院医疗保险(A款)3款附加险共同构成,保费合计200元,保险期间1年。其中学生平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款)附加险报价68元,对照该险种向原保监会报备的条款费率,应执行的报备保费为5.3元(有社保)、5.88元(无社保),费率上浮均超过10.5倍。

值得注意的是,在针对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方面开展的专项检查中,银保监会还根据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对农业银行和中邮储银行开展了延伸检查,两家银行因不同问题分别被罚款80万、200万。

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是两家银行都存在的问题。例如,在代理保险业务,农业银行存在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销售人员未出示投保单等相关文书材料,视频中无消费者签字过程;二是销售人员未出示展业证或身份证明;三是销售人员未向投保人宣读或未完整宣读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四是销售人员未提醒消费者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及不如实填写的后果;五是销售人员未介绍产品责任等基本信息;六是销售人员未在镜头前清晰展示投保单等相关文书材料,视频中未清晰展示消费者签名。

另外,农业银行还存在虚假代理业务问题。农业银行安阳县支行、农业银行巩义市支行、农业银行平顶山湛河支行代理的人保寿险涉及可回溯的保险业务,未通过农业银行系统录制可回溯视频,均由人保寿险销售人员录制可回溯视频并由人保寿险质检。上述业务在人保寿险核心业务系统中录入的保单销售人员为人保寿险销售人员,经办人员为农业银行工作人员,农业银行将上述业务作为自己代理渠道业务收取了手续费。

邮储银行则存在欺骗投保人问题。邮储银行江苏省如东县支行销售人员存在对分红型保险产品承诺固定收益。销售人员在销售中介绍“这是一款收益保证型产品,2年不退保,且中途不领取,年化综合收益率可达3.2%-3.4%”,但实际该产品的分红是不确定的。

银保监会指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银保监会始终坚持从严监管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实一起严罚一起。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电话销售、互联网保险、可回溯管理等方面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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