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0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7月1日起,调整2020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果你上一个年度收入有所上涨,那么单位公积金基数调整后,每月公积金也会多缴一些。调整后,个人和单位加起来,最高每月可缴5406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合肥市统计局公布2019年度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0115元,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2528元,调整后月最高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2703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按现行的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执行。市辖四县一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有调整,原则上一年申请调整一次,缴存比例较上一年度降低的单位,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

2020年度缴存基数调整采用网上调整为主的方式,具体由单位经办人访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http://gjjzx.hefei.gov.cn/),在左侧栏目中选择“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再选择“单位网厅系统”,输入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登录。登录成功后,选择“变更业务-缴存基数调整”进行在线办理。

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需要先注册再使用账户登录办理。或者携调整表到缴存银行网点现场取号办理(请自备U盘)。

根据要求,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记者 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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