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有媒体报道,浙江海盐法院审理了一桩案件:妻子跳河身亡,丈夫在妻子失踪两天后才报警,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

据了解,事情发生于2020年的8月15日,海盐某大桥下面的河里发现一具不明女尸,经确定女子为朱某,死于溺水。可是一个好端端的女子为什么选择跳河呢,警方发现此事并不简单。8月12日,朱某和丈夫参加完朋友的生日宴会,在车上与丈夫发生肢体冲突。之后,朱某气不过下车离开。丈夫立即劝朱某上车,朱某因为生气仍往前走,丈夫驱车离开。之后,又掉头回来,此时的朱某站在桥边翻越栏杆后跳入河中。其丈夫在现场逗留10分钟后,并未报警,而是回家和朋友吃宵夜去了。直到8月15日,才向警方报警,说妻子不见了。

对于警方质问丈夫看见妻子跳河,他一直以喝醉酒含糊不清,但是据与他吃夜宵的朋友描述,曾在晚上看见有人跳河,还叮嘱朋友不要说出去。追查后,警方将此事立为刑事案件,丈夫被判处上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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