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历春节即将到来,对于职场人来说,“年终奖”无疑成为焦点所在。而在各类“年终奖”中,上市公司为员工开出的股权激励奖励,俨然成为耀眼的存在。
例如,1月19日,地市国资控股企业双塔食品发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共162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1月26日省属国资控股企业申能股份发布公告,披露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4912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的目的是为了将员工利益与企业长期发展进行有机结合,从而使员工能够更加积极主动地关注企业持续发展、更加积极地推动企业盈利水平的提升。”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各地方“量身定制”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及近期地方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国企改革方面的情况看,预计今年国有企业在开展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方面,或有明显的量的增长。
必须要承认的是,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发展,当前股权激励越发成为国企实现公司核心团队与公司整体价值长期高效协同的必要工具。
据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按照上市公司发布的预案日期、激励标的物为股票进行统计,剔除项目进度为“未通过”以及“停止实施”的,2020年A股市场共发布333起股权激励计划;从项目进度上看,308起已实施,21起处于董事会预案阶段,4起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从企业性质角度看,包括46家国有上市公司,分别为21家央企国资控股企业、10家省属国资控股企业、14家地市国资控股企业、1家其他国有企业。
“资本市场汇聚了中国经济中最具创新活力的要素,肩负着贯彻落实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历史重任,用好、用足资本市场,是调动核心骨干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的重要抓手。”中航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董忠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资本市场的风险分担、利益共享模式,能够快速集中资源,加速创新创业活动的推进,同时借助资本市场实施股权激励等激励措施,也能充分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为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董忠云表示,随着去年8月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正式启动,无疑掀起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的热潮。结合去年以来国资委的多次表态看,更是多次提到要充分激发员工创新活力和创新动力,以及系统推进科技创新激励保障机制建设。总的来说,今年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进一步完善央企、国企的激励机制,有望成为今年重点推进的改革内容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1月27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下称《指引》),以指导“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率先推进相关工作,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内生活力。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释称,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是指企业综合考虑战略规划、业绩考核指标、历史经营数据和本行业平均利润水平,合理设定目标利润,并以企业实际利润超出目标利润的部分作为超额利润,按约定比例提取超额利润分享额,分配给激励对象的一种中长期激励方式。
在刘兴国看来,《指引》的出台,将为国有企业落实超额利润分享制度提供助力,预计将会有更多国有企业开始谋划并实施超额利润分享制度,从而让国有企业管理层能够更好分享其科学经营所创造的利润增量。同时,《指引》的出台,也意味着高层对于国有企业采取更加多样化的合理激励机制持肯定态度,即所有国有企业都可以在制度允许范围内,探索合理有效的激励方式。
当然,除了国资委层面的政策引导外,地方对于国有企业的激励机制建设亦“不甘落后”。据山东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斌介绍,山东省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除对一些重要改革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外,还将着力推动国企改革在七个方面实现新突破。如在推动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方面,将出台完善省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意见,实现应推尽推;出台规范非上市公司中长期激励制度,到2022年覆盖面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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