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12次审议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盈科技”)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79家企业。

显盈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坚、钟昊。这是华林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单IPO项目。

显盈科技是计算机、通信和消费电子(3C)周边产品及部件专业ODM供应商,主要从事信号转换拓展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林涓直接持有显盈科技42.94%的股份,通过珠海凯盈间接持有显盈科技6.02%的股份,通过珠海凯盈控制显盈科技14.81%的股份,合计控制显盈科技57.75%的股份,合计持有显盈科技48.96%的股份,为显盈科技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显盈科技本次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股数不超过1351.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显盈科技拟募集资金3.50亿元,其中,1.50亿元用于Type-C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1.15亿元用于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8500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外协厂商的毛利率水平,说明发行人外协厂商毛利率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外协生产来规避用工、环保、税收等政策要求的情形。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其合理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两种信号转换拓展产品毛利率存在差异。请发行人代表说明2017年毛利率差异较小,而2018年、2019年差异较大的原因。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外协厂商的毛利率水平,说明发行人外协厂商毛利率的合理性,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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