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交所官网显示,洋紫荆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洋紫荆”)申请创业板上市获受理。

根据本次募资规划,洋紫荆拟募集资金4.1亿元,其中1.55亿元将用于年产8000吨水性油墨及年产3000吨UV油墨。不过,在行业下游不景气的情况下大举扩产,洋紫荆此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能力是否足够,恐怕要打上一个问号。

此外,证监会发布的新规对IPO企业新进股东锁定期等情况作出更明确、严格的规定,洋紫荆近一年内8名新增股东的突击入股又是否会受此影响?《投资者网》就相关问题向洋紫荆求证,并获得了一定的回复。

扩产之路成效待验

洋紫荆成立于2006年,主营业务为油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港股上市公司叶氏化工集团(0408.HK)分拆而来。实控人为叶志成,合计控制91.76%的表决权。

据了解,洋紫荆油墨(河北)有限公司因受到京津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严格管控的影响已于2018年关停,未被纳入公司体系。目前,公司共有浙江省桐乡市和广东省中山市两个生产基地。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保要求的提升以及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的逐步升级,油墨行业也迎来新的变局。从传统型油墨产品逐渐转向环保型UV油墨、水性油墨等产品成为新的趋势。洋紫荆也同样面临向环保型产品转变的压力。

根据此次募投项目显示,洋紫荆拟将1.55亿元用于年产8000吨水性油墨及年产3000吨UV油墨项目。然而,无论是凹版油墨还是平版油墨,各主要产品的产能并未达到完全饱和状态。

招股书显示,2017年—2020年1-9月,洋紫荆凹版油墨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5.22%、91.5%、91.14%和90.06%;平版油墨的产能利用率从71.41%降至50.46%;环保型加工材料的产量均较上一年有一定的增加,但产能利用率却始终难以提升,近年来的产能利用率平均不到50%。

数据来源:招股书

在行业下游不景气的情况下大举扩产,洋紫荆此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能力是否足够,恐怕要打上一个问号。

《投资者网》就募投项目合理性等问题向其求证,洋紫荆方面回复称:“目前公司水性油墨和UV油墨产能仍较低。受到当前产能的影响,与现有客户在UV和水性油墨的合作未能全面展开,尚无法满足客户的规模需求。募投资金项目成功实施后,可有效突破环保油墨现有产能瓶颈,扩大生产能力。”

此外,洋紫荆报告期内存在的大额分红现象也格外引人注意。2018年—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现金分红分别为3500万元、3.74亿元和5000万元,累计分红金额约4.6亿元,而此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仅为4.1亿元。

净利润不及同行

作为油墨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洋紫荆在营业收入上也远远超过一众同行业上市公司。

招股书显示,2017年—2020年前三季度,洋紫荆营业收入分别为10.69亿元、11.31亿元、11.36亿元和7.9亿元。不过,虽然营收居于行业龙头地位,但洋紫荆的净利润却不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杭华股份(688571.SH)目前主要产品包括UV油墨系列产品、胶印油墨系列产品和液体油墨系列产品,营收情况与洋紫荆接近。

2017年—2020年前三季度,杭华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9.61亿元、9.66亿元、10.08亿元和6.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78亿元、0.67亿元、0.91亿元和0.7亿元。同期,洋紫荆净利润分别为0.59亿元、0.44亿元、1.06亿元和0.56亿元。

数据来源:招股书

此外,招股书显示,洋紫荆股东名单中最近一年新增了8名合伙企业,均是先由叶氏油墨和员工林美菊出资,后续再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分别转让给相关投资人,其中也包括员工持股平台。

日前,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下称“指引”)对 IPO企业涉及的股份代持、异常入股、新进股东锁定期、多层嵌套等进行了规定。

按照《指引》,突击入股的期限改为了12个月,应适用36个月锁定期。新规之下是否会对洋紫荆造成影响?洋紫荆回复《投资者网》称:“我司创业板发行上市文件于2月3日获证监会受理。证监会2月5日发布的《指引》对股份锁定要求实行新老划断,《指引》发布之日前已受理的企业不适用《指引》第三项的股份锁定要求。”

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营收近半

油墨行业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其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中部分树脂、溶剂以及产成品凹版油墨等属于危险化学品,若出现操作不当或发生突发事件,可能存在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

2018年7月,因执法人员在对洋紫荆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审查时,发现其未在储罐泵区、装卸区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洋紫荆被处以罚款2万元。此外,2019年洋紫荆因安全生产隐患招致火灾造成近千万的损失。

洋紫荆称:“2019年火灾事故发生后,公司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已建立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体系。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司设立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2020年9月末,洋紫荆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27亿元、3.96亿元、3.84亿元和3.8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有上涨趋势,分别为39.91%、35.03%、33.84%和48.16%。据企查查显示,与洋紫荆有关的买卖合同纠纷超过100例,洋紫荆作为原告/上诉人的案件总金额达1694万元。

就应收账款可能存在的风险,洋紫荆告诉《投资者网》称:“公司与主要客户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收期一般在4个月左右。各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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