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御家汇(300740.SZ)下发关注函。关注函对御家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表示关注。

3月5日晚间,御家汇公告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据公告,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御家汇股本总额的2.4327%。其中,首次授予86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921%,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6%;预留授予14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406%,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4%。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500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确定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执行。

具体来看,御家汇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董事长、总经理戴跃锋获授15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15%;董事、副总经理何广文获授0.45万股,占授予总量的0.045%;董事黄晨泽获授102.86万股,占授予总量的10.286%;董事朱珊获授3.78万股,占授予总量的0.378%;董事张虎儿获授3.78万股,占授予总量的0.378%;董事陈喆获授0.45万股,占授予总量的0.045%;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小瑾获授3.78万股,占授予总量的0.378%;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晏德军获授2.646万股,占授予总量的0.2646%;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获授592.254万股,占授予总量的59.2254%;预留14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14%。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授予价格为每股9.03元。即,满足归属条件之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9.03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80%;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30%;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30%。

关注函要求御家汇补充披露个人层面考核设置情况及归属计算依据。

1月11日,御家汇披露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去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亿元-1.5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0.81%–451.01%。

2018年、2019年,御家汇净利分别同比下滑18%、79%。2018年、2019年,御家汇营业收入分别为22.45亿元、24.1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1亿元、2722.27万元。

关注函要求御家汇结合近三年各板块业务开展情况、市场拓展情况、相关业务毛利率水平、期间费用等的变化情况补充说明在2018年、2019年业绩持续下滑的情况下,2020年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关注函还指出,近期御家汇股价涨幅较高,2021年1月1日至3月9日期间御家汇股价累计上涨46.24%,同期创业板综累计下跌10.99%。

深交所要求御家汇补充说明近3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结合公司市盈率、市净率与行业相关指数的偏离情况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并核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或筹划中的重大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3月5日晚间御家汇还发布公告称拟将名称变更为“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证券简称变更为“水羊股份”。

截至今日收盘,御家汇报26.15元,下跌1.21%,成交额5.94亿元,换手率5.94%,总市值107.49亿元。

以下为关注函全文:

关于对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128号

御家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晚间,你公司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拟向不超过500人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万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条件为2021年至2023年扣除股权激励成本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较2020年分别增长不低于80%、180%、330%。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作出进一步说明:

1.你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披露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显示,2020年预计实现净利润12,000万元至15,000万元,较上年增长340%至451%。2018年、2019年,你公司净利润分别较上年下滑18%、79%。

(1)请你公司结合近三年各板块业务开展情况、市场拓展情况、相关业务毛利率水平、期间费用等的变化情况补充说明在2018年、2019年业绩持续下滑的情况下,2020年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你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近年生产经营及业绩变动情况等说明考核指标设置的依据及可实现性,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是否包含非经常性损益。请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意见。

2.草案显示,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依据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个人层面考核设置情况及归属计算依据。

3.草案显示,根据岗位薪酬结构不同,你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分为两类并设置不同的归属安排,第一类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比例分别为33.33%、33.33%、33.34%,第二类的归属比例分别为40%、40%、20%。请你公司补充说明设置不同归属安排的原因及合理性。

4.近期你公司股价涨幅较高,2021年1月1日至3月9日期间你公司股价累计上涨46.24%,同期创业板综累计下跌10.99%。

(1)请补充说明你公司近3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

(2)请结合你公司市盈率、市净率与行业相关指数的偏离情况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并核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或筹划中的重大事项。

5.请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3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如有,请予以披露。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3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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