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公布,部分优惠政策相继出台,进入海南的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应该说,企业类型繁杂、鱼目混珠,也有个别市场主体钻空子。我们研判要从一开始就做好防范税收风险的文章,坚决不让海南自贸港成为避税天堂。”6月21日,在国新办举办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有关情况发布会上,海南省省长冯飞如是说。他强调,“钻空子的空壳公司一个都不要”。
202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确定了以“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为主要特征的自由贸易港税收政策制度体系。随后海南离岛购物免税购物政策、部分进口商品“零关税”政策相继出台。
在减税方面,海南有“两个15%”之说,即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这些政策相继落地,使得海南税负明显低于内地,这也使得外界担忧海南可能会沦为“避税天堂”。
为此,海南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强化源头管控方面,把好登记注册关,建立和完善风险识别和发现机制。“从企业登记环节开始,建立风险识别指标体系,细化到行业、到市县。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纠正急功近利等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对招商引进的企业,既讲清讲透税收优惠政策,也讲清享受的门槛和条件。”冯飞表示。同时,海南还明确了一律不得签订或出台与企业缴纳税收直接挂钩的扶持政策等事项,并加强日常监督,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要求“企业实质性运营”是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15%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前提条件之一。今年3月5日,海南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分情况对实质性运营细化判定标准。
北京商报记者此前从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获悉,虽然运用“极简审批”,但关于招商引进企业的审核是很严格的。如果不符合产业定位、生态环境要求等,就会被“一票否决”。
除了避免风险,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重点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这一中心任务,为海南自贸港的创新奠定法律基础。在自由贸易港法内,第二章、第三章一共有14条对贸易投资自由便利作出了专门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超英介绍,这部法律确立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货物贸易监管模式,对负面清单之外的跨境服务贸易,按照内外一致的原则管理;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完善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制度,强化产权保护,适用专门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推行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
“在工作当中,我会接触一些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家,他们最关心的是政策的稳定性。我想,法治化是最稳定、最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冯飞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强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长期深耕海南的决心和信心。
“海南要想成为真正的自由贸易港,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其必然选择。”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志峰也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从具体举措来看,海南还将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设立海南国际仲裁院等。“海南下大力气改进营商环境是其必然的选择,期待方案中的举措真正地落到实处。”
如何确保法律落实也是未来的关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光辉谈到,海南将用好用足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谋划和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特别是在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财政税收优惠、营商环境优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促进和人才支撑、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前谋划储备一批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