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管科针对商品促销价格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商家是否显著标明促销期限、促销条件,是否存在虚构原价、价格欺诈行为。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几家大型家居广场检查时发现,各家居广场均采用了统一的价格标签,明码标价工作做得比较全面。仅有个别商铺在使用另行购买的促销价标签时,未标注促销期限,执法人员现场指出后,商铺负责人随即进行了改正。
执法人员向记者表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第四条,经营者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者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准确表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且能够证明标示的被比较价格真实有依据。
当前,市场主体经营活动营销方式创新不足,过于依赖营销而忽视产品和服务品质,导致一部分促销手段倾向于套路化。对此,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参加促销活动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可适当保存相关促销宣传内容,一旦产生消费纠纷便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辖区内经营者的价格促销行为,通过明确规范去除过度营销的套路,督促经营者更好思考如何将消费者的注意力拉回到对产品与服务质量的关注上,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为新发展格局下全面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