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通报8起环评文件存“严重质量问题”案件的处理处罚,包括浙江、安徽、山东、河南等7省(区)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依法分别对涉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生态环境部以“严重质量问题”集中通报,可见国家主管部委对环评报告造假问题的严厉态度。事实上,此番通报所涉多起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环评报告,相当大一部分被列举的,却是一些造假手段拙劣、甚至可以说毫无技术含量的公然抄袭和编造的内容:不同的项目但地理坐标和保护内容却可以完全相同,各种赤裸裸的数据造假、编造,都可以赫然出现在本应经过层层把关、审核的环评报告中。

被查处的环评报告,其质量问题当然非常严重,直接攸关所涉建设项目对驻地环境生态的真实影响,关系到当地不特定居民的切身环境权益、生命财产安危。但涉事机构和人员在疑似闭门造车地进行环评报告的编制,却是态度极其不端正、手法相当拙劣,令人震惊!

此番被查处企业所提交的相关项目环评报告,在生态环境部的季度例行复核中被抓了个现行,如此明目张胆的报告造假,或也表明基层某些惯常逻辑中对待环评报告、环评程序的一些真实态度。那些认为环评制度是在找茬,有效的环评只会拖延项目工期、带来额外成本的看法,必须通过严苛的环评审查以及复核程序,来对公然造假者发出警示。

退一步讲,即便是从项目工程的建设效率角度看,环评报告的造假,很难不让人怀疑法定提交报告前,那些必须进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是否得到有效落实。而因为环评报告造假被查,不光是涉事机构、人员被追责,可能也将给相关项目的推进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起码是项目环评程序得推倒重来,或者因为环评“补课”直接影响到主管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的判断。

当然,多起环评报告造假案件被查处,也充分说明环评报告只是走过场、不会有人真的看只是错觉,某些地方、机构图一时应付而生造、抄袭炮制环评报告,在制度化激活的审查和复核流程中必然碰壁。

事实上,此番被查处的多例存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报告,对其中不符合实际情况、存在明显逻辑问题的部分进行较真,本身可能都并不需要什么高技术含量的甄别,而只通过最基本的事实核查就能够使其现出原形。而耐人寻味的是,环评报告中的诸多低级错误却是在最终的复核程序中才得以揪出,对涉事项目负有最直接监管和审查职责的地方环保机构,在其中究竟扮演怎样的角色显然更值得追问。

生态环境部对环评报告的复核具有必要性,对环评报告造假的查处显示出了相当的震慑力。同时也要看到,基层环保部门对一些职权范围内的基本事实核对、环评审查,也应当且必须承担起责任。

对环评报告的较真,需要在理顺监管逻辑的前提下,对造假者和监管层面的“容假者”都有更为严肃的查处。只有前端审查切实负起责任,并建立起严苛的责任追究机制,才会让那些应付式的环评报告不再敢于以身试法、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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