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旅客在厦门入住思明区莲花路口地铁站边的如家酒店两天后,发现房间吊顶灯的灯筒四周疑似有二次粉刷痕迹,随即在灯筒内找到一个微型摄像头。据警方通报,可疑灯筒、微型摄像头已被送往技术部门检验鉴定。该如家酒店表示,会全力配合调查,但拒绝透露更多细节。

房客遭隐秘摄像头偷拍甚至影像内容被售卖的事件,早已屡见不鲜,有的甚至引发了严重后果,让当事人一辈子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而从调查情况来看,便捷经济型酒店由于人群流动性大、安全保障较差已成为偷拍事件发生的重灾区;电视机、机顶盒、路由器等设备,也因隐蔽性强、位置正对着床等敏感区域,备受偷拍者的青睐。

偷拍事件,情况不尽相同,伤害不一而足,但有一点惊人相似,那就是受害人基本都遇到了“傲慢式甩锅”,当事酒店基本都会露出无辜的表情,把“不关我事”的旗子高高举起来。正如厦门这起案例,游客反映情况后,“酒店态度傲慢且拒绝解决”。当然,并没有证据表明酒店是始作俑者,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有个别偷拍事件与酒店员工有关,但在更多的偷拍事件中,酒店并不知情,有的还是受害者。

面对针孔偷拍的频频发生,网上出现了不少攻略,甚至还带来了探测仪的热销。现在,很多旅客入住酒店后,就像特工一样,在房间到处查看,不少人还真的查找出了问题。可是,普通旅客并不具有查找、识别针孔摄像头的能力。而且,如果公众每次出门都像特工一样,武装几个专用设备,到了每个酒店都用探测仪检查一两个小时,这不太正常。真要这么做,恐怕也是酒店行业的悲哀。

很多酒店的自我辩护,乍听起来,好像有那么一点道理。这也提醒我们,要有系统思维,沿着链条解决问题。从生产和销售环节上讲,这并不是什么法律盲区。2014年,我国就通过了《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刑法中也有针对“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法律条文。这是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针孔摄像头的生产和销售有没有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有没有非法、违规生产销售的现象?

公众有免于被偷拍的自由,而酒店有维护公众这一自由的天然责任。民法典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酒店房间偷拍行为,显然构成了违法。而酒店房间,当旅客入住后,就已然具有了私人属性,它属于公共区域中带有敏感性的私人空间,用户享有充分的隐私权。有一种说法,酒店是否需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取决于摄像头是否由酒店安装。即便不是由酒店安装,难道酒店不应该维护公众的基本权利吗?

就目前来看,防止针孔偷拍的发生,最需要打上补丁的,就是酒店环节。在法律和商业伦理上,经营场所都具有安全保障的义务。相对于旅客,酒店更有条件和能力提前进行监测。如果酒店充分履行了责任,不能说完全杜绝,最起码可大大减少针孔偷拍事件的发生。当然,把责任扛起来,会增加酒店的一定运营成本。但任何行业,都有一定门槛,有很多事情,不能因为增加成本而不去做。旅客入住酒店,首先基于对酒店的充分信任,酒店又有什么理由逃避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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