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升电力系统调峰备用容量,加快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促进新能源消纳,宁夏发改委日前印发《关于加快促进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力争到2025年全区储能设施容量不低于新能源装机规模的10%、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

宁夏将在新能源富集地区先行开展“新能源+储能”示范应用,并在全区逐年推广。力争到2025年探索出储能设施运营商业模式,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储能产业发展进入商业化应用。

宁夏鼓励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等投资建设储能设施,鼓励优先在新能源富集、电网送出断面受限地区,建设电网区域性共享储能设施,创造共享储能电站盈利模式。宁夏将因地制宜采用“光储”“风储”“风光储”等一体化开发模式规划布局新能源,将配置储能设施作为新能源优先开发的必要条件,从今年起,宁夏新核准或备案项目原则上储能设施与新能源项目同步投运,存量项目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储能设施投运。

在优先保障调用方面,宁夏要求,电网企业应与储能电站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在同等条件下确保优先调用储能设施,原则上每年调用完全充放电次数不低于25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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