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29日称,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升电力系统整体利用效率,部署各地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
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当地情况,积极完善峰谷电价机制,科学划分峰谷时段,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
通知同时明确,有条件的地方,要按程序推广居民分时电价政策,逐步拉大峰谷电价价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全国已有14个省份出台了居民峰谷电价政策,峰谷电价价差相对较小,一些地方仅设定平段电价和谷段电价,未设定高峰电价,且多数地方允许居民用户自行选择是否执行峰谷电价。总的看,此次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对居民用电价格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