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中基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指南》(以下简称《道德规范指南》)。据了解,此举是为推进基金行业加快培育并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规范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维护行业良好声誉,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中基协表示,《道德规范指南》的起草思路主要有四方面内容。一是统一规范机构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构筑全面道德防线;二是聚焦行业重点领域进行细化规范,提高《道德规范指南》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强调考核评估,发挥行业榜样力量;四是兼顾原则性和实践性。
具体来看,《道德规范指南》全文共五章,具体包括总则、基金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内部管理、自律管理和附则。其中,针对防范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的内容,该文件明确了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应当时刻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尽力避免和防范利益冲突;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合规运用基金财产,根据相关规则和基金合同收取或列支费用;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等内容。
此外,对于严格管理公开发表言论的内容,《道德规范指南》明确指出,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外公开发表言论的制度和流程,规定可以对外发表言论的人员、审批流程、审核内容、监测机制等,并根据具体业务的变化对制度流程不断修订完善;加强对外言论规范的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及从业人员的对外言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整改等内容。
对于合规开展宣传推介内容,《道德规范指南》则从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审批流程;审慎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教育;加强监督检查等四方面内容提出明确要求。而对于考核及奖励惩劣的内容,《道德规范指南》表示,基金管理人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时应当将员工职业道德遵守情况纳入考核体系,设置职业道德考核指标及评分权重,对员工职业道德规范遵守情况、履行职业道德职责情况进行考核与评定。
最后,中基协表示,《道德规范指南》适用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基金托管人、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法律咨询、审计等基金服务业务的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在从事基金相关业务时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参照执行。该指南由中基协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记者 孟凡霞 李海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