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福田区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法务官试点工作部署会,并举行首批社区矫正法务官聘任仪式,3名“法务官”受聘持证上岗,这标志着深圳市在全国率先拉开“社区矫正法务官制度”工作的序幕,下一步福田区10个街道司法所都将配备“法务官”,深圳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从此注入新的力量。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年来,深圳社区矫正对象数量增加了近50%,且数量一直保持上升趋势,截至目前,深圳社区矫正对象超过4000人。

面对不断攀升的社矫人数和监管压力,深圳社区矫正工作面临专职队伍不足、专业力量薄弱、法律风险点多等问题。基于此,深圳市、区社区矫正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法务官制度”,经过反复研究论证,确定福田区司法局试点聘任一批具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组建一支素质高、专业性强的“法务官”队伍,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法务官制度”为“法务官”设置了“硬”门槛,要求“法务官”拥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备相应资格。“法务官”将承担起法律文书审查、执法合规审核、执法行为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社矫对象教育训诫等工作职责。司法所及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的法律文书,社矫对象请销假、训诫,社区矫正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都需“法务官”前置审查并签署意见,从而构筑法律风险防控“防火墙”,建立起执法、管理、教育“三位一体”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打造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圳品牌和特色。

(记者 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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