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医保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重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设备物耗占比高的检查检验和大型设备治疗项目价格,支持儿童专科等薄弱学科发展,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持续优化。

《通知》明确医疗服务价格动态上调和下调的启动条件。其中,触发价格上调的条件为,上年度参保人员住院总费用增长率低于国民经济生产总值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率不超过预期调控目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支付月数大于10个月,参保人员平均住院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同比上升,参保住院患者实际补偿占比同比上升。触发价格下调条件为,因谈判准入、集中带量采购、大型设备集中采购等原因,涉及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要素中的耗材试剂或大型设备等大幅降价,导致涉及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明显降低达到30%以上,且实施降价时间达到一年。

此外,安徽省将长三角地区比价差距明显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通过价格调整,逐步达到长三角地区平均医疗服务价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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