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新政,即日起在中心城区试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直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试行对象为在中心城区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中心城区采用商业银行贷款购房的缴存职工。
该政策为购房时因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无奈之下办理了商贷的缴存职工切实减轻还贷压力。以荆门市为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25%,商业银行首套房贷利率5.74%,若借款人贷款60万元,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贷款年限30年,公积金贷款相较于商贷每月可减少还款额约886.38元,整个还款期内,公积金贷款可比商贷节约利息支出约31.95万元。
过去,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曾实施过房贷“商转公”业务,但贷款职工需先行筹集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后,住房公积金中心再发放公积金贷款。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该中心再次优化政策,实行了商贷直转公积金贷款:职工以后办理商业银行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须自筹资金提前还清,不用往返多部门办理,在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一站办结。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建设银行已开通该项业务,荆门所辖各县市区和其他银行也将逐步推行。需注意的是,申请直转的商贷住房,如在购房时办理过该套住房的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暂不能办理该业务。而且,单职工最多可申请40万元贷款,双职工家庭最多可申请60万元,申请额度不超过商贷剩余本金总额。
(记者 李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