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记者从宜昌市住建局获悉,城区公租房保障时隔一年再次提标扩面。
今年,城区公租房保障政策出现五大变化。扩大政策适用范围,夷陵区公租房保障可享同城同策。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负责人首次纳入公租房货币化保障范围。提高住房困难群体收入准入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保障,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171.87元/月以下提高到2637.27元/月以下(以2020年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扩大来宜新市民保障覆盖面。中专毕业生首次新增纳入新就业无房职工保障范围;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由“1年及以上”缩短为“6个月以上”。
提高新就业毕业生补贴标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含高职高专和中专毕业生),每人每月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标准,分别由原来540元、540元、480元提高到1000元、800元和500元。
符合公租房保障政策条件的申请人,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或到纳入网格化管理的社区居委会提出公租房保障申请。
(记者 何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