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市民向12345武汉市民热线反映犬类管理相关问题。按照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规定,违反规定养犬将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物业服务企业不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且逾期不整改,最高可处3万元的罚款。武汉市民热线呼吁文明养犬、健康养犬、安全养犬。

市民熊先生致电武汉市民热线12345,反映武汉市汉阳区鹦鹉花园小区有住户遛狗不戴头套,不牵狗绳。鹦鹉花园社区民警实地调查发现情况属实,对居民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养狗的居民整改,10月17日部分业主已办理犬证,并承诺文明养狗。

市民陈女士向武汉市民热线反映,武汉市江岸区台北沁园小区有居民家里养了3条狗,每次遛狗都没有牵绳。江岸区公安分局西马所民警实地核实,对小区居民开展《武汉市文明养犬条例》宣传,对存在问题进行劝阻、教育等工作,告知将对多次劝阻仍不改正的依法依规处理。

马女士向武汉市民热线反映,武汉市江汉区园丁苑小区经常有一条大型宠物犬在小区里面溜达,狗的主人也不牵狗绳。江汉区公安分局汉兴街姑嫂树派出所调查核实,社区民警联合物业公司向居民进行了法律宣传,告知居民规范养狗。

2019年1月1日,《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正式施行。《条例(修订)》明确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养犬行为的管理,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处理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

因违反条例养犬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物业服务企业未采取措施加强对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 王荣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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