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单独计税方式不再执行。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照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的计算方式单独计税即可。同时,也可以选择按照应纳税额=(年收入-减除费用-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的计算方式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计税方式。
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适合的是不同的年终奖发放方式。
举两个例子:
A公司小王,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后,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年终奖3万元。按单独计税的方式,小王年终奖共需缴纳900元个税,年终奖到手29100元;按合并计税的方式,相当于年终奖扣税6000元,到手24000元。对小王来说,两种计税方式下,到手的年终奖差了5100元。
B公司小李,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年终奖27万元。如果单独计税,小李年终奖共需缴税52590元,工资缴税900元,合计53490元。如果合并计税,则共需缴纳个税43080元。对小李来说,两种计税方式取得的年收入相差10410元。
总结一下,单独计税适用于工资高于年终奖的员工,合并计税则适用于年终奖较多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