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记者从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印发《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下称《目录》)的通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19类、34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纳入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自2021年12月15日起施行。

《目录》公布了19类、34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分别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海洋资源交易、林权交易、集体企业“三资”交易、无形资产交易、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涉法涉诉资产处置、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不含政府采购项目)、河流资源交易、空域使用权交易、小汽车增量指标竞价、财政性资金资助项目中介服务机构的选定、文化产权交易。其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类别下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务工程、其他工程等4个项目内容。

根据通知,《目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除法律、法规、规章等另有规定外,目录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应当进入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逐步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未纳入目录的交易项目,由项目业主自行确定是否进入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据了解,本次推出的《目录》以全国目录和广东省目录为基础,共形成19类、34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明确公共资源交易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

(记者 彭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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