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编制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显示,2021年12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91.95分,比上月增加0.96分,比上年同期增加2.43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86%。
12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91.95分。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降”现象。
守法率指数为94.37分,比上月增加1.47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违规载人等违法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91.90%,比上月上升2.34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85.28分,比上月减少0.21分,处于“比较满意”到“非常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下降,选择“很满意”或“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81.94%,比上月下降0.13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5.63分,比上月减少0.45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不醒目、被遮挡以及交通标线不清晰现象有所增加。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8.00分,比上月增加0.01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违章设摊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有所减少。
该月继续对骑、乘电单车佩戴安全帽(头盔)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12月份深圳市骑、乘电单车佩戴安全帽(头盔)的比例,即头盔佩戴率为88.59%,比上月上升2.29个百分点。
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86%。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2.27%,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0.11%,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0.23%,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2.33%。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大鹏新区得分最高,为96.62分,其次是光明区,得分为96.45分;龙岗区得分最低,为87.81分,其次是龙华区,得分为89.86分。
(记者 韩文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