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上海人社局等八部门出台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聚焦上海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突出问题,健全了该群体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相关制度。意见明确要求平台优化算法原则,禁止将最严算法作为考核要求,遏制“以罚代管”。

这无疑是有的放矢。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蓬勃发展、社会服务需求渐趋多元、就业观念不断转变,很多以去雇主化、非全日制等灵活方式为典型特征的就业岗位,成了新型就业容纳器。国家统计局透露,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到2亿人左右,超过全国就业总人口的1/4。

新就业形态之“新”,新在劳动关系上,也新在用工模式上。考虑到基于传统劳动关系的劳动权益保障架构已无法适配,用系统性的制度设计托起灵活就业者的权益,理应尽早提上日程。

现实中,包括外卖员、快递员在内的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权益往往受到严重侵害,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以外卖员为例,在平台算法与数据驱动下,外卖员们的配送时间被极致压缩,与之伴生的是严苛的“超时罚款”“差评处罚”机制,导致外卖员们只能常常无奈地跟“死神”赛跑、用生命“裸奔”。

因此,在KPI考核层面减轻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刚性压力,在权益维度为他们织牢“保障网”,已成为当务之急。秉持问题导向,需要在平台与劳动者之间建立更公平的权利义务规则——其中,平台对算法系统进行优化,改变“压榨性限时机制”,是必答题。拿外卖员来说,去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门就联合印发了指导意见,规定平台不得将“最严算法”作为对外卖员的考核要求,要通过“算法取中”等方式,合理确定订单数量、准时率、在线率等考核要素,适当放宽配送时限。

这次上海出台实施意见,瞄准灵活就业者们的痛点,多点着力、靶向施策,要求监管部门督促企业制定修订平台进入退出、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相关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不得将最严算法作为考核要求,也与之相通,体现了政策的人本温度。

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是实现高质量就业的应有之义。更多地方宜及时跟进、主动作为,让灵活就业者的权益更有保障、就业更有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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