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近日会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浙江省排污权抵质押贷款操作指引(暂行)》,在全国率先建立排污权抵押和质押并行的贷款操作指引,旨在加大绿色金融创新力度,充分盘活企业生态环境资源,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自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以来,浙江全省累计发放排污权抵押贷款逾630亿元,占全国95%以上。《指引》进一步规范了排污权抵质押贷款业务的申请与受理、价值评估、抵质押登记、交易处置等操作流程,明确企业获得的排污权抵质押贷款应优先用于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绿色项目和工业环保领域。
根据《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结合排污权有偿取得的价格及当期排污权交易市场价格,综合确定评估价值;或由具备资产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评估。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企业绿色评级和环境信用评价,对评级高、信用好的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企业可通过浙江省排污权交易网办理注册登记,并提出排污权抵质押贷款申请。金融机构则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办理排污权担保登记。
排污权质押期间,金融机构可根据合同约定,通过浙江省排污权交易网将质押的排污权进行租赁。对需处置抵质押的排污权,可通过线上向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转让、申请政府回购或提交法院拍卖等途径处置。
(记者 赵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