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案件诉讼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是中央关于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的重要要求,也是深圳落实综合改革试点任务清单的重要事项之一。近日召开的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技术调查官对有效查明技术事实、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的积极作用,为深圳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提供支撑。

都说要“让专业人干专业事”,司法判决就对专业性有着极高的要求。现实中,许多案件涉及的不只是法律纠纷,还有专业领域的分歧争议。若无法准确把握技术要点、查明技术事实,将影响审判质量效率。这就是设立技术调查官制度的逻辑基点: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是法律问题与技术问题交织,技术问题的判断直接关系到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技术调查官能以司法辅助人员的身份,提升技术事实查明的科学性、专业性和中立性。

法官加技术调查官的搭配,有助于在证据提取、事实确认等工作中实现“1+1>2”的合力办案效果,最终以“法律+技术”的“双专业”护航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办理的换挡提速。

深圳的积极探索,验证了其效果:在技术性较强的复杂案件审理中,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就通过“技术调查官”+“技术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和“外聘专家咨询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东审查协作中心”“专家意见”和“司法鉴定”的多元技术查明机制,快速解决了很多技术争议焦点,从而摆脱了因司法鉴定周期长拉长案件审理周期的窘境。

说到底,知识产权需要得到更“专业”的保护。而给知识产权法官配上技术调查官这样的“专业外脑”,就不啻为提升审判专业水准的“正确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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