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人民法庭庭长金勇做客本报“周二之约”直播间,为市民解答与继承相关的法律问题。
网友“tangtanger”:父亲原来是做生意的,留下来许多债权债务,很多我都不知情,不好处理。请问我可以放弃继承吗?放弃继承以后他的债务还归我偿还吗?
答:您可以放弃继承,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以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您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放弃继承的书面表示。应当注意的是,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放弃继承后,除您自愿偿还外,您对您父亲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网友“gc123”:家里远亲之前生病了,他儿子在国外没有时间照顾他,远亲就跟我签了协议,我负责照顾他,百年以后给他办理后事,他身后房子就给我。如果他又自己同时立遗嘱,说把房子给儿子,怎么办呢?
法官:您与远亲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他的遗嘱和您的协议就遗产,也就是与这房子的处理有冲突的,以遗赠扶养协议为准,遗嘱的这部分就无效。
网友“xuanyuan1987”:我表妹的父母亲离婚了,跟着母亲,现在母亲又再婚了,她现在还没有成年,跟着母亲和继父生活。她可以继承继父和生父的财产吗?
答:可以的。首先,她现在未成年,跟随母亲继父生活,和继父之间存在扶养关系,是继父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一条的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她继承继父遗产,不影响继承生父的遗产。
网友“Kiki87556606”问:我父亲在我很小时就过世了,一直是妈妈带着我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家里的事情也都是妈妈在操持照顾。如果爷爷奶奶过世,我妈妈有权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吗?
答:按照您的叙述,您的母亲是对爷爷奶奶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她是应当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您爷爷奶奶的遗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了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即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网友“大爱无疆W”: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哪些人可以继承遗产呢?
法官: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记者 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