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益,努力给职工搭建好来自工会组织的自我保障、共同抵御疾病的健康防线,大庆市总工会组织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
那么,什么是职工互助保障?它能带来什么样的保障?又该如何参加?
记者了解到,职工互助保障是由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主办,在我省的哈尔滨市设有办事处,且通过各市(地)代办处承办,依托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在职职工非盈利性互助互济活动,有保费低、审核快、赔付高等优势,是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
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并已经参加我省境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和新农合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均可在本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下,以团体投保方式参加。
职工互助保障活动连续开展,每次周期为1年,目前,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有三个,包括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住院+重疾+意外):缴费标准120元/份,每人限参加一份;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住院+重疾):缴费标准80元/份,每人限参加一份;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参加本活动缴费标准每人25元/份,最多最高可参加两份。
其中,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项目,只能选择一种,各基层单位工会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投保。
(记者 袁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