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获悉,2021年全省民生支出规模达628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连续8年保持在75%以上。
生命至上、健康至上。我省筑牢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防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79元。支持推进“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及县级三甲医院建设行动”项目,村卫生室运行经费由每年3650元提高至5000元,在全国率先实现在岗和离岗村医养老补助政策全覆盖。
强化就业优先。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5.75亿元,惠及企业5.4万家,覆盖岗位达217.64万个。筹集就业补助资金33亿元,加大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统筹力度,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创业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支持稳定现有就业、增加新的就业、帮扶困难人员就业。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筹措社会救助资金110亿元,支持各地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2021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达到669元/人月、5743元/人年,城乡特困供养标准分别达到1339元/人月、901元/人月。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惠及全省50万生活困难残疾人;对1万名0至6岁接受机构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家庭,每年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
保障群众养老待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17连调,连续6年实行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待遇更有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5元,惠及全省777万城乡居民。筹集养老服务相关资金5亿元,落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对全省1082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全部完工并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