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住房保障署获悉,2021年第四批次领军人才住房补贴的受理工作已完成,经初步核查,34位人才符合住房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及相关信息于3月14日起在市住建局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据介绍,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仍在有效期内;2.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3.申请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4.申请人(配偶)已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2015年后新受理的,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5.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具有深圳户籍。而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人须符合上述1、2、3项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未租住过免租金住房、未拥有商品住房的条件。2015年后新受理的,申请人还应当符合上述第5项条件。
(记者 窦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