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省大部地区中到大雨,部分地区暴雨、大暴雨,导致部分水库超正常蓄水位运行。3月22日,省水利厅发出《关于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高水位运行的水库,要按照入汛标准,提前进入防汛状态。

截至3月22日上午8时,全省共有819座水库溢流,其中大中型24座,小型795座。

通知要求,各地组织专家对辖区内所有水库开展隐患排查,对处于高水位运行的水库,要重点关注渗流量是否有变化,坝脚、坝肩山体结合处、穿坝涵管是否有接触渗漏,近坝库岸是否稳定;有闸控制的水库,要确保闸门正常运行,对发现有异常状况的,要严格填写“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及时限期整改到位。

对于高水位运行的水库,要按照入汛标准,提前进入防汛状态。督促巡查责任人履职尽责,加密巡查频次,当预报有强降雨或发生险情等紧急情况时,要24小时驻坝值守。要加强渗流量等安全监测,对比分析监测数据,及时掌握大坝状态。对大坝上下游坝坡、输泄水设施与坝身结合处等部位要重点巡查,规范填写巡查记录,发生病险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置。

通知还要求,当前超正常蓄水位运行的水库,需尽快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水位,高水位运行的水库,宜将水位及早降低至汛限水位以下腾库备汛,病险水库要控制水位运行,病险严重的水库要空库运行,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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