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发布。该项政策实施后,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都将从中受益。昨日,记者采访广州税务部门了解到具体的填报注意事项。此外,记者采访了两位广州市民案例,分别算了一笔账。
新政策减轻了奶爸奶妈的负担
该项政策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一方按照标准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扣除50%,在婴幼儿出生当月即可享受扣除,直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举个例子,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记者从广州税务部门方面了解到,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单位每月发工资的时候享受,也可以在次年汇算时一并享受。今年前几个月没有享受到的扣除,可以在本年度内以后月份发工资时一次性补充扣除。
比如,纳税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发放4月份工资时即可为纳税人申报1至4月份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
加上现行专项附加扣除规定,即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大病医疗、住房租金或住房贷款利息,这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基本上考虑了纳税人不同阶段的负担情况。
全国已有超过100万纳税人完成填报
记者从税务部门获悉,截至3月29日中午,全国已有超过100万纳税人完成了该项填报。
具体填报方面,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或向单位提供婴幼儿子女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即可,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证明资料。相关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如果纳税人暂未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号,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及时补充更新即可。税务机关可能会联系纳税人核实扣除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另外广州税务部门方面提醒,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在2021年度汇算中不能填报。
(记者 梁海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