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 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中西部五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网上签订《危险废物案件跨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联合重拳打击跨区域、跨流域非法收集、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据悉,这也是中西部五省市首次将危险废物案件跨省联合执法写进常态化工作机制。
围绕这一联合执法机制,五省市将强化联合执法组织领导,建立信息共享和技术交流机制,多渠道曝光涉案违法行为,还将定期召开会商会议,通报案件查办进程,共享案件查办信息,共商案件查办思路。根据工作需要,五省市将开展涉危险废物联合执法行动,对相关陆地、水流交界处涉危险废物问题开展现场检查和交叉检查,重点加强对省际交界处的乡村、水流及偏远地区等执法监管力量薄弱区域的执法力度。
此外,对于跨省非法收集、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案件,涉及省市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按照协议,启动相应的市州(区县)级层面的联合执法。根据非法收集、转移、倾倒、处置的危险废物数量、生态环境污染程度等,五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将视情对相关案件实施联合督办、提级查办或指导协办。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万丽华介绍,湖北将加强省际协调协作,合力推进联防联控,围绕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开展执法大练兵,增强练兵效能,扛起长江大保护的“湖北责任”。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副局长夏祖义介绍,中西部五省市建立危险废物案件跨省联合执法机制,向危险废物违法犯罪重拳出击,是共同防治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污染务实之举,有利于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打击跨省跨流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也将为各级探索合作机制带来启示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