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河道采砂管理多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由省水利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长江航运公安局,长江航务管理局联合制定的《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制度》于近日印发,各部门将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查、联合执法、联合办案、重大事项会商等工作,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保障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和水生态安全,确保长江安澜。
砂石,俗称“软黄金”,我省发达的江河水系蕴藏了较为丰富的砂石资源,特殊的地理区位也决定了湖北河道采砂管理战线长、任务重、难度大,需要联动协作、形成合力。
《制度》明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查处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各级港航、海事部门负责航道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采砂破坏航道、危害通航安全等航道及水上交通违法行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捕捞船舶;各级公安机关负责水上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侦办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非法捕捞、妨害公务等涉砂涉渔刑事犯罪案件。
任何一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发起联合执法行动,其他各部门应积极响应。各部门依职在人、船、砂诸要素,采、运、销诸环节密切开展合作,严厉打击“蚂蚁搬家”等形式的零星非法盗采行为。
织密监控网,让非法采砂无处遁形。《制度》要求,在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中,各部门建立重要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制度,及时交流通报所掌握的有关涉砂涉渔船舶、人员、工程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包括视频监控等信息。此外,《制度》提出,各部门建立执法船艇、视频监控等装备设施资源互帮互补共享机制,为管理执法提供硬件及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