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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不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2021年全省近八成项目环评仅需备案登记,八成以上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地市,平均审批时间仅为法定时限的三分之一左右。
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全省审批项目环评5000余个,登记备案约18000个,78%的项目环评仅需备案登记。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实行环评管理的行业类别中,约85%以上审批权限下放至地市。
据了解,为简化环评管理,湖北实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规划期内已完成园区规划环评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对其入园的建设项目分别实施简化评价内容、免于环评管理等措施。自2019年8月该项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全省共简化环评项目2100余个,开展网上在线备案项目61000余个,开展园区代办服务项目500余个。
简化部分项目环评管理、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是否会带来审批不严等隐患?对此,前述负责人介绍,在“放”的同时,湖北持续做好“服务”和“监管”——
在优化服务方面,省、市上下联动,主动与本级发改、交通、水利、经信、商务等部门对接,共同建立了全省“三本台帐”和重大投资项目环评管理台账,将1700余个项目纳入管理;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通过定期调度,全过程跟踪指导,保障引江补汉等重点工程顺利推进、落地。
在加强监管方面,通过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加强环评文件和环评机构管理、强化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全省严守生态环境底线,严防生态环境风险。在省级层面,对建设项目和规划环评文件进行技术复核,并对多家环评机构及其环评工程师予以通报批评、失信记分等处理处罚,通过环评乱象专项整治,进一步净化环评市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省还出台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的通知》,提出十条优化环评审批工作的具体落实措施,助力全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