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将为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8月底前发放到位。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省民政厅、财政厅转发了民政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按照相关要求,我市将于8月底前对所有在册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前者增发标准为当月补助水平,后者增发标准为当月基本生活标准。
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可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此外,民政部门还将对生活困难未就业大学生、基本生活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者个人实施临时救助,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记者 徐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