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事故的最大因素之一。每一次溺水事故,都关乎着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一个个幸福的家庭。
8月7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为尽最大努力减少学生溺水事件发生,日前,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相关资料图)
通知要求,要强化隐患排查,以农村地区学校、村庄周边和学生上下学沿途水域为重点,逐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强化巡查防控,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驻村(社区)辅警、学生家长、志愿者和水域承包人、责任人等,重点在午后、傍晚等游泳高峰时段加强对危险水域巡逻管理,坚决制止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要强化防护设施,在水域周边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要强化宣传教育,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讲解预防溺水知识和救援知识;要强化关心关爱,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衔接配合,及时做好安全提醒和关爱帮扶;要强化疏堵结合,在有条件的区域建设适宜的游泳、戏水场所及相应设施,满足学习休闲娱乐需要。
暑期防溺水,湖北行动早。记者了解到,在今年暑假来临前,湖北省民政厅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加强暑假期间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部署暑假期间未成年人防溺水等各项安全保护工作。
进入7月,暑假和汛期相伴而至。湖北是“千湖之省”,水域湖泊众多,随着外出游玩学生的增多,溺水事件进入易发期。湖北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曾发布紧急通知,部署中小学生暑期防溺水工作。
防溺水课堂搬到河边
此外,湖北还出台《湖北省暑期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方案》,压实各方责任。应急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准备和统筹监管;教育部门要落实学生防溺水家校联防机制,加强暑期教育引导;公安、应急、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专业和社会救援力量的配备,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救援培训演练;水务、城建、交通、农业、文旅部门要重点关注河流、湖泊、水库、堰塘等水域,抓紧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体育部门要免费开放一批游泳场馆,提供公益游泳培训。
放置救生竹竿
针对暑期溺水易发多发难题,湖北公安机关围绕下水口、江滩公园等易溺水地点,在群众游泳、戏水高峰期派出执勤组驻守,近距离随时对游泳溺水者进行救助。记者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入夏以来,各地民警带领群防群治组织,全面排查“江河湖塘堰”沿线、涉水景区等易发涉水事故风险部位。对重点部位巡查2万余次,及时发现并劝离私自下水游泳或在水域周边玩耍的青少年及儿童上千名。湖北公安机关还通过提请基层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发动群防群治力量重点组织等方式,在重点时水域、风险部位设置风险提示牌7180个、防护栏3185处;在群众经常下水游泳或游览的水域周边,预置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应急救生设施设备1.43万余个(套),便于现场救援人员及时取用。
连日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还印发《湖北省公众应急知识手册》,发布防溺水科普知识,提醒公众共同做好暑期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确保各类人员生命安全,科学应对意外伤害。
【链接】
《湖北省公众应急知识手册》溺水应对篇
预防预警:
1.家长或看护人绝不能将儿童单独留在浴缸、浴盆或开放的水源边。
2.切勿独自外出游泳,勿在不熟悉的环境或较危险的场所游泳。
3.在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且有救生员进行安全防护的情况下游泳。
4.了解自身身体状况,若日常易出现抽筋,切勿参加游泳或前往深水区,下水前进行热身运动。水温太低可在岸边先适应水温。戴假牙者需将假牙取出,预防假牙呛入气管中。
5.切勿跳水、潜到水下、酒后游泳。
6.游泳过程中出现不适,如头晕、心慌、气促、心悸,需及时上岸或进行呼救。
7.游泳过程中出现抽筋,不要慌张,保持大脑清醒。进行蹬腿或跳跃动作,深吸一口气潜到水中,对抽筋的肌肉进行充分按摩、拉伸,使肌肉放松缓解,同时进行呼救。
专家提示:
1.落水后不要心慌意乱,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千万不能将手上举或拼命挣扎,因为这样反而容易使人下沉。
2.救护者应镇静,尽可能脱去衣裤,尤其要脱去鞋靴,迅速游到溺水者附近。
3.救援时要注意,防止被溺水者紧抱缠身而双双发生危险。如被抱住,不要相互拖拉,应放手自沉,待溺水者手松开再进行教护。
4.第一目击者在发现溺水者后应立即拨打120或附近医院急诊电话请求医疗急救。
5.对所有溺水休克者,不管情况如何、都必须从发现开始持续进行心肺复苏抢救。
6.掌握正确的施救方法,对溺水者进行“控水”是错误的,甚至活着的人都可能因“控水”而误吸、窒息死亡。
7.救人的前提是保障自身安全。
8.不要在有明显标识“禁止游泳”的地方游泳。
9.不要在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湖北警方揭示关于溺水的九大认知误区 (图片均由平安湖北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