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国倩

8月29日,武汉市教育局发布2022年秋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其中,幼教、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600元/生每月;小学、初中的课后服务费分别为130元/生每月、110元/生每月,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坚持自愿原则;寒暑假作业本和课堂作业本并入教辅材料费,不再单独作为代收费项目,取消空白抄本费。

保教费最高600元/生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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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显示,幼教、幼儿园收费标准为:省级示范幼儿园600元/生每月;市级示范幼儿园500元/生每月;一级幼儿园300元/生每月;二级幼儿园270元/生每月;三级幼儿园240元/生每月。

同时明确,寄宿制幼儿园可向自愿在园住宿的幼儿收取住宿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午休不得收取住宿费。幼儿园可向自愿在园就餐的幼儿收取伙食费,伙食费按天计算,按月或学期收取,根据幼儿实际在园就餐天数结算,多退少补,并按月向幼儿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学校代收费用则包括: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乘车费、外出活动费。

初中小学取消空白抄本费

在初中和小学的收费标准中,通知中对住宿费、中考考试费、课后服务费三类收费项目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标准为130元/生每月,初中则为110元/生每月。同时规定,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坚持自愿原则。

此外,明确初中和小学的服务性收费只包含伙食费;代收费则包括教科书费、教辅材料费、中考考试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对所有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免收杂费、课本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同时对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免收住宿费。

初中和小学教辅材料费则实行“一科一辅”制度,即中小学校任一学习阶段一个学科只向学生推荐一套教辅材料。教辅材料按照“全省统一目录、市州推荐版本、市县监督管理、学生自愿选购”的原则进行管理。凡进入校园的教辅材料必须经过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评议,学校只能从湖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内代购,不得强制学生购买,不得从中牟利。严禁在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之外向学生强制推荐订购图书、报刊、杂志等学习资料。寒暑假作业本和课堂作业本并入教辅材料费,不再单独作为代收费项目。取消空白抄本费,学生家长可根据需要自行购买。

中职学校严禁收取实习费

普通高中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高考考试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用。其中,示范(重点)高中学费900元/生每学期,一般普通高中学费则为630元/生每学期。住宿费分50元/生每学期、100元/生每学期、150元/生每学期三档。服务性收费和初中小学一样只包含伙食费。代收费里则有教科书费、教辅材料费(“一科一辅”和同步练习册)、高考考试费、高考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军训服装费。

此外,通知显示,对所有在武汉市公办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中职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设立的范围,必须是为方便在校学生基本学习和生活,提供由学生自愿选择的正常教学活动以外的服务,不得将国家和省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项目。严禁收取实习费、实训费、耗材费等;严禁委托或联合有关社会(培训)机构向在校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等名目的费用。严禁收取军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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