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在深圳灵活就业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失业后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可按《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市社保局表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被有关部门停产停业、注销吊销撤销执照(许可证);灵活就业平台被有关部门停产停业、注销吊销撤销执照;灵活就业平台不再提供灵活就业岗位;灵活就业平台从业人员被平台暂停服务资格连续30天及以上;参保人因病或因伤无法从事灵活就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因不可抗力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情形的。
参保人员可以出具有关部门停产停业通知(如注销、吊销、撤销通知书复印件),灵活就业平台的单位公函,被平台或者机构暂停服务资格超1个月的平台机构材料(如App截图等)等材料作为佐证。
(记者 许娇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