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深圳各大高校已经开学。学生是否必须把户口迁往学校?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深圳警方发布户籍迁移攻略。

是否必须把户口迁往学校?根据公安部2003年8月7日公布的30项便民利民政策,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全日制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下同),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深圳户籍学生在广东省内院校就读,选择办理户口迁移的,可通过两种途径将户口迁往学校:一是学生本人携带《录取通知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预约全市任一户政窗口办理《户口迁移证》。在学校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给学校有关部门办理落户。二是新招收的大中专学生,在学校报到一个月内,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将户口迁移至学校集体户口所在地。选择迁入学校的,凭《录取通知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户口迁移申请。

深圳户籍学生在广东省外院校就读,选择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本人携带《录取通知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预约全市任一户政窗口办理《户口迁移证》。在学校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给学校有关部门办理落户。

深圳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本市生源学生自主选择将户口市内迁移至学校集体户的,可由本人携带《录取通知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预约全市任一户政窗口办理。

(记者 任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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