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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讯(通讯员徐彭鹏 庄敏)10月19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对于我市9月1日以后立案的一审、二审民事案件,全市两级法院将按照“主动退、全额退、一次退”的标准,为胜诉当事人退还诉讼费。

今年,武汉法院全面规范胜诉退费工作。当事人在立案、审判环节随时可以确认退费账户,胜诉后法官主动发起退费流程,当事人不用再跑法院,足不出户即可收到退费款项。

硚口区法院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判决生效后,第一时间提起线上退费流程,一次性退还全额诉讼费24万余元,加速了该公司资金回笼,案涉企业对武汉法院速度称赞连连。

东西湖区法院进一步完善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在快审快结的基础上,及时落实胜诉退费工作。某消防安全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很快收到法院主动退还的诉讼费,企业负责人专门致电法官表示感谢:“法院高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让我们企业生产经营之路走得更稳。”

武汉法院自推行该项工作以来,服务升级,由“当事人申请退”升级为“法院主动退”,由“多材料审核”升级为“一次确认”,由“线下退”升级为“线上办”,切实做到应退尽退,为胜诉当事人省时间、省精力、降成本、赢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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