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曹磊

通讯员 邓煦 李隆海 曾键 付连营 徐雯

长江“十年禁渔”持续推进,渔业资源有效恢复,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夕阳西下、鱼翔浅底,给群众带来美好生活的同时,也让一些妄想趁机以电鱼、锚鱼等方式进行非法捕捞从而获得更多违法收益的不法分子有些蠢蠢欲动。


(资料图片)

为了进一步警示、震慑非法捕捞的行为,武汉市禁捕办近日公布了今年以来多个非法捕捞的典型案例。长江“十年禁渔”,渔政、公安部门对非法捕捞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不可有侥幸心理。

武汉市禁捕办公布五大非法捕捞典型案例

案例一:李某、程某违反禁渔期规定非法捕捞案

2022年1月16日14时,武汉“渔政天网系统”发现在长江武汉汉南段东荆河河口水域有人疑似正在实施非法捕捞行为,立刻通报长航公安武汉分局。长航公安武汉分局联合武汉市汉南区渔政部门紧急出动,将正在该水域使用禁用渔具(钩刺耙刺)进行非法捕捞行为的李某、程某抓获。现场查获渔获物白鲢2尾,鱼竿2根、钩刺耙刺(三本钩)10个、钩刺耙刺(蝴蝶钩)20个。警方将现场查获的渔获物予以放生,犯罪工具予以扣押。随后,警方依法对该案立案侦查。2022年6月,该非法捕捞案被江汉区人民法院依法刑事判决,两人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该起案件是长江武汉段首起被刑事判决的使用禁用渔具(钩刺耙刺)非法捕捞案。

案例二:金某某使用电鱼的方法非法捕捞案

2022年6月5日20时左右,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接到新洲区仓埠街的巡查人员报警,在仓埠街宋江咀村发现一名嫌疑人正在实施电鱼。

接警以后,水上分局迅速调度白浒山派出所前往处置。民警抵达位于仓埠街宋江咀村的现场,发现嫌疑人背着电瓶,手持电舀子进行违法捕鱼,随即对其进行控制,现场查获电鱼设备一套、渔获物15.06公斤。

民警严格落实《水上分局关于对“电、毒、炸”非法捕捞案件侦办的指导方案》,随即开展打击此案的全链条侦办工作。经过审查,嫌疑人金某某并不只是单纯的个人违法电打鱼,在其背后更是存在着一整个涉及非法捕捞的链条。

6月6日,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在新洲区仓埠街追查到组装和销售金某某电鱼装备的店铺“细某建材、电瓶”,随即通知新洲区仓埠街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相关处罚。目前此案嫌疑人金某某已移送检察院进行起诉。

案例三:王某某、杜某某违反禁渔期规定非法捕捞案

根据前期线索摸排,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在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非法捕捞时间规律后,于2022年6月17日凌晨1时许,调度白浒山派出所,在新洲区举水河辛冲街和二份湾水域进行布控。

经过三小时的蹲守,民警最终在新洲区辛冲街刘湖村七组的举水河边,将使用刺网实施违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现场查获木制船一艘,刺网一副,渔获物18.78公斤。

经过审查,王某某是与妻子杜某某一起下刺网进行非法捕捞。随后,白浒山派出所将杜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处理,目前此案侦查终结,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案例四:陈某某违法禁渔期规定非法捕捞案

2022年7月11日16时30分,武汉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通过“渔政天网系统”开展视频巡查时,发现一名嫌疑人正在江岸区长江与府河口交汇处水域使用禁用渔具(钩刺耙刺)进行捕捞。

确认相关信息后,执法人员立即出动执法艇前往该水域进行处置。当日17时10分,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违法捕捞工具锚鱼竿1根,钩刺耙刺(蝴蝶钩)2枚;渔获物一尾(2.3公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对嫌疑人陈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没收渔获物、捕捞工具的处罚。

案例五:童某某违反禁渔期规定非法捕捞案

2022年10月10日14时30分左右,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长江大保护专班通过“渔政天网系统”,在汉南区长江边的东风闸滩地迅速锁定一名涉嫌违法打甲鱼的人员。该专班即刻派出4名民警实施抓捕。

然而,就在民警出发时,嫌疑人已带着非法捕捞工具及渔获物(甲鱼),驾车逃离现场。

绝不能让嫌疑人逃脱!通过对车辆的密切跟踪,民警在洪山区青菱乡湖塘一路的红灯路口将童某某驾驶的车辆拦停并将其抓获。现场查获甲鱼一桶(约20只),甲鱼枪一支。

目前,违法捕鱼的嫌疑人童某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办理中。

隐蔽锚鱼逃不过天网火眼必被抓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随着公安部门、渔政部门对违法捕捞的打击越来越精准,一些不法分子开始使用起了隐蔽锚鱼的手段。然而,这类违法行为也逃不过“渔政天网系统”以及执法人员的“火眼金睛”。

“最典型的‘隐蔽锚鱼’,是垂钓人以野外‘路亚钓’为伪装进行锚鱼。”渔政执法人员介绍,这种“单钩假饵路亚钓”看上去是“一人一线一钩”的合规垂钓, 实际上确实借着路亚钓的方式进行锚鱼。在野外,一般情况下,部分钓友在进行“路亚钓”时,都是有节奏地进行收线,但有部分人,故意加大铅坠重量、加大鱼钩大小,并且不停地抛,不停地用大力拉拽,这样就存在违法锚鱼的嫌疑。

所以在钓鱼时,用“单钩假饵路亚钓”的伪装方式进行锚鱼的行为也成为渔政、公安部门新的打击对象。

武汉渔政部门介绍,根据农业农村部下发的《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的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钩刺耙刺(锚鱼)也被列入禁用渔具,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在禁渔区域内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的,将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

渔政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锚鱼是一种通过主动收竿使钩刺入捕捞对象的身体将其捕获,用钩和刺的方式作业。其破坏渔业资源,对长江江豚等保护动物威胁大,对渔业资源保护造成不利影响。”原来,违法捕鱼者如果在长江中使用禁用渔具钩刺耙刺(锚鱼),那么在将锚住的鱼向回拉的过程中,锋利的锚钩不仅会对所经之处的大鱼造成伤害,还会划伤长江里中华鲟、江豚等国家级的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对鱼类的影响非常大。

除了普通的锚鱼以外,还有一种加装可视设备的锚鱼工具。执法人员介绍,“这种锚鱼设备还带有摄像头,是一种更隐蔽也更厉害的可视设备。它可以帮助违法捕鱼者看到水里的情况,只要发现有鱼在钩的附近,就可以直接进行一一拖拽,把鱼给它拽上来,这个就比较精准。”

天网守护长江广大钓友须严格自律

记者了解到,为了更加有效打击违法锚鱼、违规钓鱼行为, 武汉渔政部门已经建起了长江禁捕渔政监管信息化系统,在长江汉江之滨边撑起“天网”、装起“鹰眼”,以“天网工程”全天24小时守护长江。

面对当下气候适宜的秋天垂钓旺季,武汉渔政部门呼吁,江城钓友应严格自律,合法合规地享受垂钓乐趣,不要有任何违法捕鱼、锚鱼的行为。因为在渔政天网系统和执法人员的严密跟踪之下,任何违法捕捞的行为都将无所遁形,伸手必被抓。

这套渔政“天网”系统有多厉害?

记者从武汉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天网”系统按照市级先行建设,区级分步实施的思路,通过加密补盲布点,增配无人机,市级新增22个高点,统筹全市153个高点,将多种前沿感知设备、智能技术、平台系统全面打通,形成“全覆盖、可视化、立体式”的沿江视频监管体系,确保禁捕水域全景“看得清”,禁渔执法处置“说得清”,区域事件“查得清”。

在“天网”系统中,每个摄像头能覆盖2—3公里的距离,运用先进的视频感知、人工智能、大数据、热成像联动识别,对违法行为实现智能识别,精确推送预警信息。渔政执法人员通过手机接到预警信息后即可查看,确认是否属于非法捕捞或者是违规垂钓,一旦发现违规立马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渔政执法人员介绍,“天网”工程不仅仅是从“眼”到“脑”发送信息,同时“脑”还有各种各样的数据分析。

在系统中,数据指标被分为了多种类型。其中预警雷达分布就包括了夜间可疑目标、疑似非法捕捞船只、疑似违规垂钓、疑似捕鱼等四个类目。在“鹰眼”的红外热成像技术、激光补光,以及雷达预警等共同捕捉下,夜间江岸边的异常活动全部无所遁形。而且以后一旦有类似的行为,通过比对就能更加精确判定。

长江十年禁渔,需要每一位公民的积极参与。同时也请广大钓友注意严格落实垂钓管理相关规定,自觉营造良好娱乐垂钓氛围,切勿进行滩涂水凼聚集垂钓、涉水垂钓等危险垂钓行为。不得利用自媒体发布炫耀、买卖渔获物等违背休闲娱乐垂钓原则的话题信息,对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部门将及时上门约谈;涉嫌违法的,将依法予以处置、追究相关责任。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合法合规地享受垂钓的“渔乐”,保护生态环境,自觉把钓鱼产生的垃圾等带走,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长江大保护的巨大合力。

标签: 执法人员 禁用渔具 水上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