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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汪子轶、通讯员张永康、周亚东)11月10日,我省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销毁行动。此次行动由湖北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旨在提升打击震慑效果,有力维护市场公平和群众利益。

根据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我省咸宁、十堰、荆州等地同时开展销毁行动,主会场设于咸宁市。

据统计,此次销毁商品包括侵权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服饰箱包、汽车配件、建材电器、防疫用品、日化用品、烟酒等16大类、100余万件,重量超190吨,货值3100余万元。销毁行动采取拆解、破碎、焚烧、填埋等无害化方式依法进行,符合节能环保要求。为杜绝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再次流通,销毁过程在执法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

近年来,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市场监管部门向侵权假冒案件“亮剑”,持续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查办系列案件3.6万件,案值2.75亿元;烟草专卖部门组织开展“楚天卷烟市场净化”系列专项行动,查办侵权假冒卷烟案件4966件,案值5110万元;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昆仑”行动,侦破侵权假冒犯罪案件90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22名;检察机关起诉侵权假冒刑事案件284件650人;审判机关受理侵权假冒刑事案件505件、判决6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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