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11月25日,武汉警方通报:对3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依法刑事立案侦查。

11月9日,嫌疑人罗某某(男,58岁)乘车从外地疫情高发地区返汉,在某收费站下高速时得知要集中隔离,便谎称放弃返汉乘车离开。随后,罗某某绕路其他收费站,并冒用他人行程码、隐瞒行程进入武汉,引起新冠肺炎病毒传播。

11月17日,嫌疑人陈某(男,44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在防疫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流调排查时,故意隐瞒已接触人员,引起新冠肺炎病毒传播。

11月18日,嫌疑人徐某某(男,27岁)在某物流中转站封控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翻墙进出,引起新冠肺炎病毒传播。

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对上述3名嫌疑人刑事立案侦查。

警方提示:请市民群众自觉遵守防疫规定,配合做好防疫工作。对不配合、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逃避防疫管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标签: 立案侦查 病毒传播 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