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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中小企业突破性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要求加快形成推动中小企业突破性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中小企业在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激发城市创新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措施》从加强优质企业培育、优化金融环境、优化创新环境、优化服务体系、创新工作机制等五个方面进行部署。
一是加强优质企业培育,做强中小企业队伍。武汉市将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自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起连续2年年度营业收入均增长15%(含)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稳规”奖励,各区按照市级奖励标准给予不低于1∶1配套支持。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市级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入库奖励,对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年度营业收入排名前200名,且年度营业收入和年度缴税额同比增幅均达到20%以上的法人单位,市级财政给予20万元年度经营贡献奖励。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市级财政按照每户3万元标准给予奖励,对次年销售额(营业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小进限”企业按照每户5万元标准给予额外奖励。同时,对符合企业登记条件的新增市场主体,积极引导登记为企业。开展“个转企”登记试点,探索通过变更登记方式实现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二是优化金融环境,缓解融资难题。武汉市将持续扩大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覆盖范围,降低担保费率至1%以下,扩大小微、“三农”、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贷款规模。逐步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规模,强化业务规模绩效考核,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发放金额每年新增20%以上。支持股权投资机构来汉发展,鼓励各区对新设立或者新迁入的股权投资机构给予落户奖励。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投资武汉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2年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奖励,每投资1家科技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仅限首次投资),每家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三是优化创新环境,提升竞争能力。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通过免费诊断、设备补贴、示范奖励等方式,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对在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2年)设备投资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按照其生产性设备购置与改造投资额的8%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补助。对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2年)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其生产性设备投资及研发投入总额的8%,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工业技改补助,设备投资额门槛由2000万元调整为500万元。
四是优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加快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汉企通”平台)转型升级,提升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水平。依托企业服务“一站直通”平台,打通全市各类涉企数据,整合各项涉企服务资源,逐步满足企业全生命周期及全链条服务需求。完善各区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健全市、区、街(园区)三级服务体系。
五是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鼓励干部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小企业工作中创新思路、担当作为,对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禁止性规定,经过相应的决策程序,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未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的,可以免除相关责任。鼓励政府股权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对决策程序、投资过程、风险控制合理合规的,允许一定投资金额失败容错率,并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做好衔接,着力化解“不敢投”问题。对国有资本创新投入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制药、深空深海等新业态新模式,或者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研专项,过程控制符合规定,无违纪违规行为而最终成果未达预期的,可免除相关责任。
该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武汉市已出台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照本政策执行。(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