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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郑晶晶 通讯员袁福国 沈君)21日,湖北省药监局下发《关于鼓励解热镇痛药拆零销售的通知》。针对近期湖北省解热镇痛药(俗称“退烧药”)需求量激增的状况,为有效保障群众用药需求,严防个人盲目囤药,避免药品浪费,结合近期疫情特点,经研究决定鼓励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实行解热镇痛药拆零限量销售。

一、消费者在药店购买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片(含缓释片、胶囊、颗粒)等解热镇痛药时,每人次限购用量原则上不超过相应药品说明书三日剂量。

二、药店在拆零销售解热镇痛药时,要灵活选择多种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药品说明书信息(包括药品说明书电子照片),提醒消费者服用药品有关禁忌症等注意事项,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

三、要严格执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记录,严防药品污染,保证药品质量。

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在拆零销售过程中不得借机哄抬物价或变相涨价销售,严厉打击倒卖“二手药”等回收药品违法行为。

五、各地要加强解热镇痛药安全用药宣传,引导群众合理用药,按需购药,不盲目囤药,守护好群众身体健康。

此通知为临时措施,各地解热镇痛药市场供应紧缺得到缓解后可以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常规销售或拆零销售。

标签: 解热镇痛药 湖北省药监局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