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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邓伟、通讯员楚仁轩)日前从省人社厅获悉,为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提升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效能,该厅认定了首批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红名单。

据了解,2020年以来,省人社厅相继印发《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明确列入红名单的条件、程序步骤和工作要求;建设全流程管理、全环节管控、全省一体化智慧评价系统,实现诚信等级评价和红名单管理全省一网通办。用人单位连续两年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达到A级,且在其他领域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可以向人社部门提出列入红名单申请。按照用人单位自愿申报、各地人社部门审核、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建议、网上公示等程序,今年12月,省人社厅确定将434家用人单位列入红名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总结宣传红名单对象在模范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氛围。建立健全动态退出机制,发现已列入红名单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规定的,及时取消红名单资格。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对列入红名单的用人单位开通人社公共服务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服务,及时落实就业和社保优惠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建筑企业采用书面承诺代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提高红名单制度的引导力和影响力,调动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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