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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毛飞)“湖北的做法有示范效应!”我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受到生态环境部推广。截至11月底,各地已完成9067个排污口整治任务,占比达72.7%。

据悉,湖北建立实行定期调度分析、项目评审评定、工作进度提醒、开展现场推进、典型示范引领五项机制。为压实整治责任,我省每月定期调度各地工作进展,全面掌握当前任务推进情况,并向有关省直部门和市州政府梳理反馈1507个重点排污口,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

省生态环境厅还组织开展排污口整治“回头看”交叉检查,现场抽查173个已完成整治的排污口以及整治重点、难点排污口点位,交办检查发现非法排污、整治不彻底等45个问题点位,进一步抓实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攻坚。

以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抓手,湖北进一步聚焦重难点,采取“督办帮扶、交办反馈、跟踪调度、整改结账”的闭环管理措施,确保明年底前完成85%左右的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和70%左右的汉江上游及丹江口库区入河(库)排污口整治,确保我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继续位列长江经济带11省市第一方阵。

聚焦长江“三磷”整治,湖北持续推进8家未完成整治任务企业的整改,目前已指导市州完成7家企业问题整改。同时,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执法监管,截至目前,全省查处涉及饮用水水源地案件1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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