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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艾红霞、通讯员卢继苟)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水利部近日公布2022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名单,我省十堰市竹山县入选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宜昌市夷陵区墩子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入选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山青水秀的竹山县

此次示范工程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评审、复核和公示,认定42个县级行政区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8个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为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34个生态清洁小流域和18个生产建设项目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山青水秀的竹山县

竹山县委、县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数十年规划引领、部门协作、统筹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面形成,20余年累计治理水土流失671.48平方公里,新建农林生态产业基地12万亩以上,全县坡耕地治理程度超过63.3%,2019年获得“湖北省生态文明示范县”称号,2020年底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为514.98平方公里,与2006年遥感调查相比下降41.87个百分点,入选湖北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示范县。

墩子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

宜昌市夷陵区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纳入区级规划,于2017年启动墩子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建设。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综合治理思路,整合资金1.2亿元,围绕畜禽养殖、禁止投肥养鱼、工业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处理、河道环境整治、植树种草等,累计治理水土流失53.31平方公里,投资2000万元实施集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工程,流域内新增绿化面积3.36平方公里,小流域出口水质稳定在三类以上,每年可增加蓄水能力6.24万立方米,减少0.65万吨的泥沙进入下游玛瑙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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