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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记者从湖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自2022年12月29日起,36种新冠病毒用药临时纳入湖北省医疗保险报销范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

据了解,此次临时纳入湖北省医疗保险报销范畴的36种药品包括小儿感冒药、祛痰止咳类药品等多个种类,旨在更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加强湖北省保障工作力度,保障参保人员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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