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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月4日从湖北省人社厅获悉,该厅近日发布了《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对象及标准,鼓励企业开展技能人才培养。

《办法》共分为5章33条,主要包括指导思想、补贴对象、申请主体、培训机构、补贴标准及工作要求等6个方面内容。

根据《办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对象应为对本企业在岗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湖北省企业,同时企业开展的技能培训应与所在行业及职工所从事工种密切相关。在申请主体方面,补贴申请主体为用工企业,受理主体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人社部门。

在补贴标准方面,《办法》明确,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年5000元,新技师培训补贴是高级技师每人5000元、技师3500元,岗位技能培训每人不超过500元。

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对象主要应是与本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且在学徒培养期内取得与所从事工种密切相关的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新技师培训补贴对象则应同时符合所从事工种晋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相应申报条件,且培训结束后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证书。

在培训机构选择上,有培训能力的大型企业可以自主开展培训,没有培训能力或人数较少的企业,应采取校企合作或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开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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